您好,我老公的情況如下:
2011年5月-2012年9月已在北京上社保(五險),2012年9月離職後,保險中斷,現本人欲將北京的社保關系轉移回天津,並以個人名義繼續繳納,現有已下問題:
1.應該先和天津哪個部門聯系,戶口在寧河,能否告知聯系電話?
2.北京的社保是否全部都可以轉回天津,如:公積金,養老,失業,醫療?
3.對於2012年9月至今,未繳納的社保可否後補,如果不能,是否會對未來智取造成影響。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6日
【民生詞典】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