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濱海新區教育局領導:
我們是2012年參加招考來海濱教育中心工作的老師,當時合同上簽的報道時間是2012年8月20號,時隔一年,已經轉正,為什麼2013年9月份的工資依舊是實習期工資?請您費心調查,給我們合理的答復!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0-8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與新教師工資的核發有關文件的規定尚未下,待文件下發後立即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