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恆大綠洲業主,由於開發商延期交房,今年准備辦入住。物業說已經供熱2年了,今年不住可以到東麗地熱公司辦手續。到地熱公司後,工作人員說我欠2012熱費,補繳後纔能停。請問:
1、我不知道熱力公司已經供暖了,我們沒簽合同,2012年房屋實際上不具備入住條件,熱費誰出?
2、我跟地熱公司一位分責人說,2012年的欠費我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還有法律訴訟,該咋辦咋辦,但是2013年我先辦暫停,以免造成更多損失。但地熱的人說,2012年的費用不解決,2013年的暫停業務不能辦。我想問問,這種制度還有人情味嗎?東麗區有人管這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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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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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湖地熱公司已與您聯系,並解釋了相關政策。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