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向物業反映過多次,到現在都沒個說法,就任由個人私搭亂建,不予管理。
請政府協調綜合執法予以強制恢復綠地和設施,請物業辦監督小區物業管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已責成區房管局物業辦協調該小區物業公司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