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關領導:
我跟我愛人在天津居住並工作已經快二十年了,我愛人社保繳存十一年,我社保繳存八年,名下有一套住房,孩子在天津出生、入托並將於明年小昇初。因我愛人最高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只取得了初級職稱評定,達不到現行天津市引進人纔政策范圍,不能夠申請相關人纔引進方案解決戶口問題。看新聞及相關報道稱將於2013年9月開始,天津市將實行居住證制度,請問相關政策、辦理流程怎麼查詢,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及證件。
因孩子明年即將小昇初,急盼居住證政策出臺,看能否通過積分入戶解決戶口或者孩子的昇學問題。
尊敬的張琳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今年9月6日,市政府印發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13〕31號),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試行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居住證的申領、辦理以及申請參加積分入戶均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辦理。對於您提到的問題,在我委的官方網站有詳細的政策解讀,請您鏈接zwgk/zcfg/zcjd/參考。 同時,為保障該辦法的順利實施,我委會同市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包括如何辦理居住證,如何進行積分和管理,積分達到入戶條件後如何辦理入戶手續,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等相關細則,對辦理流程等進行更加明確、具體的規定。主要實施細則將於今年年底前出臺並發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