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天津很多群眾很想問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最近在微信圈裡已經傳遍了!我們想問的問題是,在2008年,煤炭價格上漲的時候,供熱單位叫囂著成本上漲,天津市的供熱費由每平米20元漲到了25元。當時漲價的理由是煤炭價格上漲?但我們想問,這兩年煤炭價格下跌很多,下跌幅度幾乎達到50%,比漲價前的煤炭價格還低,為什麼取暖費不相應下降?難道只能找理由漲,原料價格下跌就不降低是嗎?為什麼做為主管價格部門,你們不在原材料成本下降甚至幅度已經很大了的時候,卻不及時下調價格?這不糊弄百姓嗎?
不要說天津取暖煤改氣,天然氣價格和漲價前的的煤炭價格是什麼關系敢公開嗎?更不要說天津還有很多地方沒完成改造,依然燒煤,為什麼不降低取暖費?
請貴委給天津廣大百姓一個解釋。
尊敬的張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郵件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城市供熱價格應包括供熱成本和管網輸送費用。其中,供熱成本包括供熱過程中發生的燃料費、電費、水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工資以及為組織和管理供熱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等。 2008年,煤炭價格大幅上漲,致使供熱成本中的燃料費急劇上昇。按照當時的煤炭價格每噸780元測算,在不考慮稅金、利潤的情況下,供熱成本達到了每平方米30元以上。為確保廣大群眾冬季正常采暖,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按照財政、企業和居民共同負擔的原則,經履行價格聽證程序,我市對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進行了調整,按供熱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由20元調整為25元。供熱成本與調後價格不足部分由財政補貼和企業自行消化解決。為盡可能地減輕居民負擔,還同步提高了居民采暖補貼標准。 近兩年,煤炭市場價格持續走低,采取燃煤鍋爐房供熱成本有所降低。但加上煤炭運輸費用以及各項供熱成本、管網輸送費用後,燃煤鍋爐房供熱成本與現行供熱價格基本持平,為每平方米25元左右。 此外,按照國家嚴格控制燃煤指標、治理空氣污染的總體要求,我市從去年開始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改燃工程,第一熱電廠搬遷、陳塘莊電廠燃煤機組改燃等一批大型供熱、發電項目陸續達產,部分新建調峰鍋爐並入熱電聯產供熱管網等都因素都進一步增加了供熱成本。綜合上述因素,預計今年全市供熱企業平均運行成本仍將高於25元的供熱價格。 我們將認真考慮您的意見,在今後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調整熱價的過程中予以考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