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虹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據您提出的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問題答復如下:
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區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
(一)“三種補貼”(“三種補貼”是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及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有效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的家庭。
(二)“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且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後未再租賃住房的家庭。
(三)“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且申請公共租賃房時房屋租賃備案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家庭。
(四)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登錄“天津住房保障網”進行查詢,或撥打本市住房保障熱線諮詢電話:23394500。
特此答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