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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您好!
我塘沽杭州道水景花都小區物業的部門經理,現在我小區13棟樓頂的外詹有2厘米多寬的裂縫,有隨時落下的可能。一樓原本小區的業主活動室,2009年開發商私與以前的新華物業勾結自把一樓整體出租給了騰飛幼兒園做校園,而且進行違章改造,把樓前綠地給毀了當成了學生的活動場地,而且地對承重梁進行了改動所以纔造成現在的裂縫。業主因為幼兒園的吵鬧不交物業費。反應過多次沒有人管理。
因有裂縫我找業主和業主大會,他們說是開發商私自出租給的幼兒園,我們又收錢,又吵鬧業主不能休息,還把我們的綠地給毀了,憑什麼叫業主給他們修。
我們向居委會反應他們只是協調,向塘沽教育局反應一個姓張科長連大門都沒讓進,只是在大廳的電話說讓我們找開發商和業主協商。我們也報了110,可110只管治安他們不管。我們想找開發商,可開發商在哪我們也找不到,我想問一下區長大人,如果哪一天裂縫真的掉下來,把我們的“花朵”砸傷或砸死,請問該哪個部門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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