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現在有經濟適用房一套,已過5年,如果我現在把房賣了,房款是全部歸個人,還是交政府一部分?再有我現在還有一套公產房,名字是我愛人的,現在他已去世了,如果這套房也過戶到我名下,那以後賣這套房算二套嗎?還是現在直接過戶到孩子名下,如果過戶到孩子名下了,孩子以後在買房算二套嗎?因樓層高,反正這套公產房以後肯定得賣,現在我也不知該過戶誰名下合適。
望幫助!謝謝!
心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