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置桃香園商品房一套,購房合同對原房主戶口遷出未要求,原房主口頭答應遷出,但至今已兩年時間其以家庭不和睦為由賴皮不遷出,請問是否有政策可以將其強制遷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