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七裡海大道上兩個超速攝錄之間最小的距離是否有規定,在半分鍾內被多次拍攝超速違章是否正常,短距離內的多次違章拍攝是否合規?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3年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工作規定》第四十四條相關規定,使用流動監控設備記錄機動車超速交通違法行為的認定,須滿足同方向兩個測速點間距在10公裡以上,目前,公安寧河分局交警支隊所有測速點位均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執行,無違反規定現象發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