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行辦公積金貸款時被告知要繳納5200多元擔保費給津房置業擔保公司,這對於工薪階層的購房者來說負擔太大了。我可不可以選擇別的公司或自然人,或用已買的房(期房)或用現住房作抵押。
公積金賬戶餘額第一月不能衝抵貸款,這無形中讓貸款職工第一個月又增加了千元多還款額。公積金賬戶餘額是每位職工自己的錢,每位職工在不使用公積金時全部交公積金指揮,而職工在用這筆錢改善住房時,這筆錢還要聽公積金指揮。為啥第一個月不能衝抵貸款額?公積金是職工繳納的錢,它不是商業貸款,公積金它有社會責任屬性,它應服務於繳費職工。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餘額還貸,工作人員將與您進行電話聯絡。根據我市現行政策,購買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只能選擇保證擔保方式,按照《住房置業擔保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城市原則上只設一個擔保公司,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津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證擔保,尚不能選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提供保證擔保。您繳納的擔保費由擔保公司收取,在您提前還清貸款後可按擔保公司規定退還部分擔保費。您提出的兩個建議對我們來說非常寶貴,我們會在下一步政策調整中予以充分考慮。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