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1、2013年9月23日開始,由街工作人員和村工作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入戶簽訂拆遷協議及認購證,宣講拆遷還遷政策。具體情況可以與工作小組人員進行諮詢。2、2007年7月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征收二村土地,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征地補償費應首先解決村民養老保險。區勞動局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街道主管領導及科室負責人多次進村宣講保險政策、保險的益處。村裡也先後召開了四次由村民代表和黨員參加的保險問題座談會,由於受保守觀念的影響,絕大多數村民堅決反對上養老保險,強烈要求分錢。村兩委會為糾正群眾的錯誤觀念,做通群眾的思想工作,向區委研究室請求法律、政策、理論方面的支持以增強群眾工作的說服力,雖經反復思想工作,村民仍堅持分錢,反對上保險。最後該村經履行相應的民主程序,通過了發放征地補償事宜,放棄上保險的決定,之後,該村符合條件的村民每人領到征地補償款2.4萬元。目前,二村還有2000餘畝土地,暫時未有征地政策,待征地後為村民分配征地補償款和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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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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