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我到天津市河北區建昌道醫院給2個月的寶寶接種脊灰疫苗,卻被拒絕不給接種。原因是因為我沒有按照該院開據的轉診單到河北婦幼進行兒童白內障、髖關節、婦科盆底篩查。我要求先接種,然後再去篩查,在寶寶3個月接種時交轉診單,也被拒絕。我的問題是:
1、預防接種是國家賦予兒童的權利,醫院有什麼權利拒絕接種?
2、在寶寶出生後42天,我和寶寶已按《天津市孕產婦保健手冊》要求到建昌道醫院進行各項體檢,為什麼又要按醫院要求到河北婦幼進行42天檢查?
3、醫院為什麼不允許先接種再做篩查?什麼標准規定只能2個月時做篩查而不能3個月做?這樣折騰對2個月的寶寶造成不利的健康影響誰來負責?
4、什麼文件規定不做以上篩查——包括先心病篩查就不得接種?
王紅您好:
您反映不篩查不給接種疫苗的問題,區衛生局已責成建昌道醫院致電反映人進行了溝通解答。
河北區衛生局
20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