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後,女兒判給了我,前夫又搞了一個,女方帶過來一個女兒,接著和前夫又生了一個女兒,戶口上在了女方的戶口上,請問區領導像這種情況算不算超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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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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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