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街工作同志
都旺新城的底商天祥飯莊以仗地利優勢將都旺新城和實驗小學之間一塊近1000平米的公共土地圈佔,派專人看管設立天祥停車場,不停外車,只有他們飯店和在他們飯店用餐的車纔可以停。而其他業主和店主的車輛則遭到驅趕,不允許停車。
試問一個租門臉開飯店的有無資質能設立停車場。誰給他們權利圈佔近1 000平米土地。即使聯華也必須在市政和交警支隊備案經批准纔能設停車場。
而天祥飯莊有無那路邊1000平米土地的產權,使用權?有無權利資質設立停車場?如無希望予以取締還社區一安寧。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天祥飯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屬於公益性質,不涉及佔用道路,且未見單位或個人私設收費經營類停車場,所以不存在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審批該區域停車場經營管理資質問題。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