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苗街村村民,2008年我爸和我媽離婚後,我和母親生活,因房子是婚前財產,我和媽媽也沒有分到房子,這些年就在外租房住,好不容易熬過了這些年的苦日子,盼到了軍糧城新市鎮快要搬遷的好消息,能夠享受人均30平米的房子,可是新市鎮搬遷政策上卻寫著:無房戶沒有選房資格。苗街村30年沒放地基,如果放的話,我和媽媽不會分不到房子的。政策上提到大齡子女門口問題,請問區領導:我馬上就到18周歲了,像我這種情況能得到大齡子女的門口嗎?希望區領導能為我們這些弱勢群體想一想,不可能讓我們無房住,去睡大馬路吧!望區領導能盡快給我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苗街村預計2014年年內還遷,具體還遷政策待還遷時由職能部門給予解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