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購買位於海河教育園區內的融創中央學府樓盤近日交房,上周我去收房時融創物業要求我必須繳納前兩年的暖氣全費(融創方面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為業主代繳)否則無法辦理入住手續。由於我近幾年沒有入住該樓盤的計劃,並且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我申請暫時不交。融創物業以供熱單位提供的紅頭文件為由拒絕了我的要求。請問有關領導這究竟是供熱部門和融創物業的霸王條款還是合理要求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據反饋,工作人員已就相關規定同您進行了具體溝通。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