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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人民政府 高區長:
今年七月我們樓下一 二層底商開了一家飯館老根山莊。為擾民事向區長熱線 青光工商管理所 環保局 衛生監督管理所都反映了,得到答復是“沒發證(照)”。數月來,飯館天天營業,天天排放沒經檢測的油煙污氣,制造噪音。無證無照經營,天天擾民,該由誰來管,我們整日不能開窗通風,承受油煙污氣與噪音的侵害,誰來保護百姓的合法權益。
這處底商和我們居民樓連著,水平上沒有間距,飯館把油煙有害氣體集中排放在我們的窗前窗下,許多產生噪音的機器設施安在我們窗前窗下,我們的宜居權益 健康權益受到威脅。國家有法規,國家級環境保護法規《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4.2.3條明確規定“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於9m。”依法規,我們居民樓就是環境敏感目標,底商位置與我居民樓邊界水平上是零間距,這裡是不能設產生油煙餐飲業。請政府實地勘察。
我們請求政府及主管部門以民為本,體恤民生,保護我們百姓的宜居和健康權益,依法處理,盡快地終止對我們的侵害與威脅。謝謝!
矙景園一號樓 44戶居民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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