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位於河東區鑫榮新苑的住戶,在房屋交付時已交了第一年的物業費和取暖費後,一直未入住,在第二年的供暖期間查看暖氣時,發現暖氣不熱,詢問物業說由於住戶不入住,管道未開通。今年入住去交暖氣費時,供暖公司讓我交兩年的暖氣費用,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哪個部門協調?
請提供具體部門和電話。
謝謝!
尊敬的郭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9月2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區建委已派人員調查,協調處理此問題。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