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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區領導,關於我家旁邊有個工廠進行噴漆作業污染居民區空氣的事情我已經在北方網上已經向您求助過三次了,8月26日我得到東麗區環保支隊的相關人員電話,說是向上級遞交了處罰申請,不日就對該工廠下發處罰通知,9月10日北方網回訪員給我來電問詢情況後於9月13日再次來電告知我通過向環保局了解情況,得知已經對該工廠進行了處罰。不過這兩天我家周邊油漆味依舊,我家的後門也就是離該工廠最近的地方,依舊可以在那裡問道由該工廠飄出來的油漆味。而且近日來,自我聯系多方求助無果後,該工廠大院內的另一件廠房裡以前本來封閉作業的車床車間,現在敞開了窗戶,打開了門,時常自裡面傳來了濃重的塑料焦糊的味道。
我不知道他們這是公然的挑釁,還是對法律的藐視,又或者是誰站在身後而有恃無恐。
另外該噴漆廠,也就是環保局了解到的櫥櫃廠擁有執照一事,不但我質疑就連環保局都質疑,在我前幾次找到環保局時,該工廠並沒有執照,後來工商局來了他們就辦理了執照,而且僅用了四天。
我曾經向工商局詢問他們沒有環保資質怎麼能辦理執照,對方回答為環保資質是執照的後置條件,他們需要具備了環保資質纔能生產相關的具有污染性質的產品。而如今他們污染和工商局沒有關系。
環保局則認為,工廠應該具備環保資質後纔能辦理執照,而且用到了胡作為,亂作為等詞。
後來我查過一切案例,裡面都提到由於自己的工廠有污染情況,不具備環保資質所以不能辦理執照。而如今我聽到的是另外一個版本的事情。那麼如果該工廠不具備環保資質但卻有了執照,而環保局只能處罰不能取締,而工商局又理直氣壯的說:“實話告訴你,這執照就是我辦的感覺有問題你可以去向上級反映。”
面對這種事情,難道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就要忍受嗎。我不相信,請區領導給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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