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教委領導您好,
天津市第七中學暑期初高三補課15天,然而在補課之前學校及老師並沒有告知學生及學生家長補課需要收費,但前兩天學校卻向每位同學索取450元補課費。
在8月份時,曾有本校學生向今晚報投稿反映學校補課問題,記者也對此向學校領導及教育局領導進行了采訪,在8月17日今晚報第14版讀者來信中,就有提到補課不應該收費,當時原文如下:
教委:暑假期間禁止補課
8月13日,記者來到河東區教育局,采訪了中學教育科科長。這位科長說,初三的學習任務很緊,面臨著昇學壓力。為了昇學率,家長也要求學校組織學生補課。他說,區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市教委下發的文件工作,如果學校強制補課,我們會予以制止。當記者問到補課是否應該收費時,這位楊科長說不能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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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區教育局楊科長說不能收費,但第七中學還是向每位同學收取450元補課費。按本校初三年級大概430名學生,一共就有近20萬元的補課款,更何況還沒有算上高三學生,這些錢都去了哪?使用學校設施也不至於那麼費錢吧?再說了在教育局明令不能收費的情況下,七中還是收費了,您看能不能麻煩您到學校調查一下,因為畢竟總交錢我們受不了
。
還是希望您能盡快落實這件事情,盡早給學生及家長一個滿意的答復,可能的話希望學校能返還這450元錢。
感謝您的辛勤服務,祝您工作順利。
望盡早答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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