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張家窩鎮購買的商品房,孩子母親是天津人纔的集體戶口,准備今年孩子2歲的時候落戶口;13年5月份交房,歷時4個月把房子裝好(張窩鎮戶籍科說要具備入住條件後纔能辦理落戶),現在小區已經裝修完大半,並且也有一多半入住了,但是現在所有走“正規”途徑落戶的集體戶口,並沒有把落戶辦下來,能夠挑出材料有問題的辦不了,實在挑不出問題來的就用“拖”字訣,反正就是不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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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