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嘉花園怡水苑的居民,今年小區進行了改造,引進的物業.但有一事我不明白,在辦理車位時有個協議,上面說佔地費用於補充物業費的不足.據我所知,佔地費應歸全體業主所有.現在只是進行准物業管理,每戶收費10-20元,一個月也就1W元左右,但車輛佔地費一收一年,總費用大約在50W左右,平均每月近4W元,如果這些費用都歸物業,那我們就可以聘用一個真正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而不是上面強行指派一個公司來個准物業管理了.(現在准物業管理與之前我們每戶交10元自治幾乎沒什麼區別).希望區領導在百忙之中能過問一下此事,把好事做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西於莊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經調查了解,該物業公司在市區物業管理辦進行了備案登記,並具有正式營業執照。該小區車位費是依據相關文件執行,對停放機動車輛的小區,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的前提下,可利用小區內共用場地和道路劃定機動車輛停車位。機動車輛停放人應當向管理服務單位繳納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所得收益全部用於管理服務費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