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親戚符合公租房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房租補貼,可申請今年第二期公租房,現在要求10月8日辦理相關手續,時間很緊。但是現在相關條文規定擔保人必須月收入4000以上,目前沒有找到符合條件的擔保人,這個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
期待您的回復。
謝謝!
孫世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答復如下:申請家庭成員為2人及以下的,保證人的月收入標准為3000元以上。申請家庭成員為3人及以上的,保證人為1名的,收入標准為4000元以上;保證人為2名的,合計收入標准為5000元以上。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