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9月通過中介剛購買林苑東裡8號樓企業產一套房屋。原承租人因要賣房,舊樓改造未登記,我去居委會要求補登,主任答復已錯過時間不予補辦。我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9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該問題已交由舊樓區改造指揮部答復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