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1970年在公交三廠上班,於1981年調到天津市圍巾廠上班,於1983年離職,離職後檔案一直放在個人手中,因當時不懂的所以自謀職業時一直未交養老保險,自2003年至今他已得過三次中風,落下了後遺癥現生活自理有障礙,因這種情況需長期治療恢復,於2008年在南開社保中心開始交納養老保險並一直交納至今,因1970年至1983年在以上2單位上班時,廠裡也出具了工作證明,但不給算工齡,說我爸個人沒有招工小票(因70年我爸以學生身份參加工作,當時招工小票是好多人開具的一張)。現我母親有嚴重的關節炎現已病退每月2人只靠1000多元的退休金,既要過日子,又要看病付藥費,日子過的實在太困難了,希望有關部門領導能幫幫我爸,追回他應得的13年工齡,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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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