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勸業場派出所開母子證明時,發現母親戶口與兒子出生證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母親戶口寫的是戶主四女,而兒子出生證明寫的是戶主三女之子。(90年出生的)。現因此問題影響母親取公積金(給兒子買房)。派出所民警不給出具證明。為開證明已跑數次派出所了,請問我下步什麼到什麼部門給解決呀。非常著急。請有關部門給指明路。謝謝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