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至今已婚四年,愛人生活工作都在天津,戶口一直在外地,目前因為其戶口問題給我們的生活工作帶來諸多不便,請問,為什麼戶口不能遷過來?我可以經過什麼途徑能將她落戶天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