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完善職稱評聘有關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號),三、調整職稱外語考試政策規定,(三)通過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決定外語水平要求。
請問:“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決定外語水平要求”,是否可以理解,經用人單位同意,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可以免試職稱外語。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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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