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北京到天津楊村出口,用7座的小客車帶了一些東西被“交通運輸執法大隊”攔下,執法人員聲稱罰款5000元,並且強制把車停在他們指定的地點,然後到“交通運輸執法大隊”進行解決,之後又改口要3000元,請問客車載貨的罰款標准是多少?是不是按照拉貨多少來定??把車開到指定位置後我去交罰款,3個小時後回來又交了60塊錢的停車費(並且沒有發票)
1.請問客車不讓帶東西有罰款標准嗎?
2.當時可以解決為何不解決問題?提車交停車費,為何沒發票。是不是亂收費?
3.執法人員是正規的國家執法人嗎?為何隨口講價。發款如此高?
希望有關領導給於明確的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針對您的疑問,天津市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系,並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