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單位正在制定績效考核辦法,請問應主要依據哪個文件?天津市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津衛人【2010】609號文件在哪能夠下載?
2、崗位劃分有無統一要求?比如是否都應是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各種崗位的人員比例有無規定?各崗位人員數量佔單位人員總數有無規定?各崗位人員性質有無要求?比如,管理崗是否都應是政工系列?還是單位領導說了算?與實施績效前的崗位系列有無關聯?
3、請問,原先是教師,現在劃歸管理崗,是按職稱走還是按新劃歸崗位的職務走?能否繼續計算教齡?比如,原先是教師,高級職稱,現在劃歸管理崗,其工資級別是按照高級還是按科長?
4、請問,很多教師劃入管理崗或工勤崗以後,專業技術崗人員減少,能否重新核算晉昇職稱的名額?
謝謝您,績效考核關乎個人利益,希望您能提供相關的文件和政策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您好!單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的制定應按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津衛人【2010】609號文件由市衛生局下發的,請向市衛生局諮詢。另按照國家規定,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按本人所聘崗位分別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准。其他所提問題非人力社保部門解釋范疇,請向其他相關部門進一步諮詢。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