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根據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1999]34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專業技術職務。
根據關於印發《天津市職稱系列分級分類管理意見》的通知(津人專[2000]20號),二、中級(五)按照國家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規定,對於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根據《關於完善職稱評聘有關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號),五、簡化職稱評聘手續規定,(二)參加國家人事部統一組織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相應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聘任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直接聘任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對照表》見附表)。在《執業資格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對照表》中,執業藥師對應的中級職稱是主管藥師。
請問:根據以上規定,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我市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需要參加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也不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的限制,單位可以直接聘任其主管藥師專業技術職務,享受中級職稱待遇。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