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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13年7月底在河東金海馬為兒子購買了一套聖斯克愛茉莉四件套供結婚使用,訂單號:0023395 包括四門櫃一件 ,床頭櫃兩件, 床一件 ,約定交貨日期為一個月,8月底家具如期交貨 但是安裝後發現本為一套家具的配件板材顏色均各有區別 顏色不統一嗎,並且床頭裝飾柱為明顯未完工產品,應為白色烤漆的地方還可以顯出原材料顏色,聯系客服後要求更換,客服答復為合同上注明為“不退不換”,此條款為霸王條款,若是購買聖斯克產品必須接受此條款,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沒有任何產品是在出現質量問題後“不退不換”的,售後幾天後上門將質量不合格的零件拿走做修復,但是需要等待時間為兩個星期,問其為何為兩周,聖斯克方面答復為“這是我們的規矩”試問規矩從何而來,國家哪部法律規定這個“規矩”,聖斯克作為中國馳名商標,售後竟然依靠所謂的“規矩”辦事,實在辱沒了國家馳名商標的稱號,兒子婚期將近,新房就差這一套家具沒有就位,望相關部門領導可以替我伸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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