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18時,在紅橋區西於莊街中嘉花園怡水苑小區辦理車位登記過程中,怡水苑居委會郭主任與居民發生衝突,態度極其惡劣,居民在不知怎樣辦理手續詢問其時,郭主任不予理睬,傲慢,而且拿著簽字筆手指著對方說:“你愛到那告就到那告,上告也沒用”。這樣的居委會主任合格嗎?她配當居委會主任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西於莊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第一時間深入怡水苑居委會了解情況,與當事人進行了談話,就工作中存在的態度問題對其進行了說服教育,並提出了合理化建議。當事人虛心接受批評,並表示今後在工作中一定會嚴格要求自己,努力為居民群眾做好服務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