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6周歲,男,未婚。名下有一處公產房,面積在39平,家裡就我和母親,母親無工作,殘疾人,之前打過諮詢電話說可以申請限價房,但是今日去房管局辦理的時候說我名下有房,公產房也不可以。請問公產房什麼時候可以和商品房一樣了,我都沒有產權能算房產?為什麼諮詢的時候和辦理的時候要求不一致?
張景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