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
我是南開區元陽道禧順花園的居民,我小區8號樓原為六建公司和我小區物業共用的辦公樓,從2001年至今一直在使用,小院牆體內外原有楊樹及柿子樹8棵,樹高在5M以上,由於六建公司將其辦公的部分大樓賣給(或租給)另一開發商,用於養老院使用,但承辦養老院的使用方為擴建用房,將樹木砍倒,不知此事是否經主管部門同意,想讓您給予調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9月
您好,留言收悉。經查,我委園林部門多次去現場查看並聯系養老院的使用方,但對主一直避而不見,也未辦理相斗手續,按目前此事已移交司法部門。
南開區市容園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