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是武清區天鵝湖一號的房子。買房的時候由於某種原因,房本上只寫了我媳婦自己的名字,可是現在我可以通過人纔引進的方式成為天津集體戶口,這樣,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可不可以把集體戶口遷出,落在我買的房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9月10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本市戶口可以遷移到自己名下合法住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