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7月份畢業於天津理工大學,畢業的時候委托教委人纔管理戶口,(具體人纔怎麼落戶的,我也不知道),我們在津尚花園已買房,並也裝修也住了進去。我們去派出所問來的要的是:派遣證和報到證,房產證,居委會證明,身份證和所在單位合同。我當時畢業的時候,人纔弄的合同,我工作單位是自己找的。我也曾打電話諮詢過西青的戶政局,他說需要所在的單位的合同和工作證明,期間未必提到派遣證之類的。像我們這種情況,我們怎麼辦?是戶口根本就落不下來?還是需要什麼資料?需要審批?我也有同事也是我這種情況,她們恰好相反在津南買的房子,戶口半個月就審批下來落戶了。我想問下,難道天津市各個區域政策不一樣嗎?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在津尚花園買房的時候,就是根據天津的首套纔買房政策。難道買房花錢的時候就承認我們是天津的集體戶口,等我們落戶的時候,我們這個戶口就不是合法的天津的集體戶口了嗎?我相信我們津尚花園好多業主都會遇到類似的情況。這到底是要我們怎麼辦?我在西青區也諮詢過這個問題,張家窩派出所也給我打過電話,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只是這個問題又回到了原點?難道我們不應該在津尚買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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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