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區雙港新家園新尚園小區業主,該小區於2011年9月30日入住,開發商為天津市華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供熱單位為天津市房產供熱公司。2011年9月辦理入住時,小區業主拿到了市建交委統一的《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依據該保證書條款,明確了“小區住宅供熱系統保修期至2013年3月15日”;同時,小區業主作為用熱戶,與供熱單位簽訂了《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熱合同》,目前,該小區供熱設施保修期已到,根據該合同第六條,我們可以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申請暫停供熱,但是,截止目前,新尚園小區業主無法正常辦理暫停供熱事宜,請問即將產生的新一年度采暖費損失該由哪方面承擔?當前,正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上述做法已經侵害了群眾利益!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9月6日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經查,目前您家所在小區不能順利交接是由於開發商不能對供熱設施進行整改造成。供熱部門也將會盡督促開發商盡快整改,保證居民的利益不受損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