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西區三義大廈買了一套公產房,想把我和孩子的戶口遷移到這裡,我原來的戶口在河東區。河西戶籍中心說需要管片派出所所長(河西大營門派出所)審批,於是我們提交了相關的資料給了片警,得到答復是必須入住纔能給審批。但是我們的孩子還小,我們當前住在西青區,孩子還在上幼兒園,大人工作也在西青,暫時沒有條件搬到河西區這裡,對於這樣的制度上是不是可以放寬松一點,我們已經提交了足夠的資料,非要讓我們搬過來住纔給落戶口嗎?這樣太不盡人情了,完全沒有考慮實際人民群眾的實際情況。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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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