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靜海生源的往屆大學畢業生,由於工作原因戶口遷移到外地,擬遷移回原籍。之前看了天津市局文件,符合規定,但諮詢公安,未得到明確答復。希望能予以解決。
一、基本情況
1.我家在天津市靜海縣靜海鎮,非農業戶口(目前納入小城鎮規劃內)。
2.因上大學原因,我在1999年把戶口簽到外地(大學本科畢業)。
3.在2003年畢業,到遼寧工作。戶口也簽到沈陽市。
4.在2006年回到天津,與一家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有五險一金),一直工作至今。
5.檔案已經遷回天津市的一家人纔中心。
6.本人34周歲,未婚。
7.本人未購住房,但父母在天津有住房。
諮詢2點:
1.根據本人條件,是否可以將戶口落到父母戶口(非農業)本上。
2.曾經諮詢當地派出所,得到反饋是“由於靜海鎮東五裡”屬於小城鎮拆遷范圍,戶口凍結,不能辦理。這種情況下,遷移到本人兄弟的戶口冊上是否可以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