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我是2002年在天津參加工作,並於2005年走乾部調動將戶口落到所在工作單位的集體戶上,2011年在西青買了房子並將戶口遷到西青轉為家庭戶,我配偶2004年起在天津工作至今,但戶口還在西安,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我的愛人和孩子可以遷移投靠到我這裡嗎?
急盼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