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5月買了一套二手私產房,位於河西區友誼南路紅勘玉水園29號樓6樓。該房是頂層,前幾天下雨發現漏雨,詢問物業未得有效答復。現只知該房是回遷房,已過五年開發商保修期限。想求助有關部門:以往玉水園回遷房屋頂漏雨問題是怎樣解決的,得不到物業的協助如何使用房屋維修資金修補屋頂?現維修基金沒在物業公司,而是在原拆遷的村委會大隊手中,村委會大隊是否應該把維修基金交給物業,以便維修房屋時使用?維修基金到底該由誰來保管呢?期盼您百忙之中給予回復,謝謝!
孫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