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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局領導:您好
目前,本市正在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可謂大快人心,堅決支持。筆者認為,可否借此“東風”將本市在交通方面存在的不足與缺陷進行根本性的彌補。如道路中心隔離護欄高度問題。
多年來,本市的隔離護欄高度一般僅為50-60公分,這種存在多年、看似美觀但並不實用的交通設施已不適應當前城市快節奏發展需求。低矮護欄無論男女老少都可以輕易跨越,這種“跨欄運動”可以說隨處可見。市區道路擁堵不暢、車速提不上去與行人的隨意、隨處的跨欄行為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但反之說,低矮的護欄在客觀上也為行人違章提供了便利條件,這是不爭的事實。
在現階段,單靠法規教育市民自覺遵守交規恐怕只是一個希望,也並不現實。因為現階段民眾素質可以說普遍不高,社會道德水准較六、七十年代相比也有較大下降,從國民出國旅游出現的許多“丟人”行為足以說明加強民眾思想道德教育的緊迫性。所以我們的交通管理在繼續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教育及加大懲罰力度的基礎上,還應該更加科學合理的完善本市的交通硬件設施。而提高隔離護欄高度就是一項很有效的積極措施,本人建議可以將現有的護欄高度提高至1.2米,這個高度即使年輕人都難以跨越。北京市道路采用1.2米高度中心護欄已多年,道路的淨化程度較高,公交車速相比較我市較快。可以有效杜絕行人違章行為。
其次,提高護欄高度後,我市近年來陸續建設的人行過街天橋都可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了,也避免了形同虛設、浪費國家財力物力的負面現象,即保證了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又確保行人安全,何樂而不為呢!
可以設想一下:對“跨欄”者違章後因挨罰導致與交警糾結而引發眾人圍觀影響交通好呢,還是高護欄使其根本無法違章從而打消“跨欄”念頭而使交警更省心好呢?答案當然當然是後者。
從北方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中看到關於“提高隔離護欄高度”的建議呼聲日趨強烈,而此問題也並非今年纔提出。衷心的希望公安交管部門能夠積極應對群眾意見及建議,珍惜、保護群眾參與交通管理的積極性,使天津的交通環境發生根本性的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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