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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日一位網友提出的關於電梯的問題說的很好,回復的也很及時。
以下為引用回復的部分: 瑞益園小區2號樓電梯近期出現故障停運,經檢測發現該電梯運行控制系統及機械部件嚴重老化,加之個別業主不愛惜公共設備,惡意破壞,導致該電梯已無法達到安全運行標准。為了徹底解決該電梯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急需申請使用大維基金對其進行整體改造,物業服務企業已制定了大修方案並進行了公示。
居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已於8月13日按大維基金申請程序,對2號樓186戶業主進行入戶征求意見簽字。截止到目前,只有74戶業主同意使用大維基金對該電梯進行整體改造的方案,簽字率遠未達到“雙三分之二以上”要求,故無法啟動電梯整體改造工作。現街物業辦已督促居委會與服務企業繼續入戶征詢業主意見,待達到“雙三分之二以上”後,立即進行該樓電梯整體改造工作,請居民給予理解。另外,電梯作為該樓全體業主共同財產,應該倍加愛護,也應負有維修責任。希望業主積極配合本次改造工作,早日解決電梯問題。
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該樓186戶居民,只有19戶居民交納物業費。而物業服務企業長期以來一直擔負該樓的電梯維保費、運行維護費及二次供水設備運行維護費等事項。物業服務企業進駐瑞益園一年多來,為保證該樓居民正常出行,一直在無常的提供著服務,如再先行墊資改造,根本無法實施。
關於回復我有三個問題,請解答:1、這樣的電梯環境造成了一部分業主無法居住,根本也就不會回來簽字,這種情況如何處理?;2、物業是否可以真正實現入戶溝通,有些人早出晚歸,無法及時的簽字,該如何處理?3、面對這樣的物業環境物業費的收繳能否順利,是否思考?4、電梯維修是否詢價,預算是多少能夠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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