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8月1日正式入職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的選調生,我戶口現在在外地學校裡集體戶口,如果要遷入單位的集體戶口需要哪些文件與手續?
另外,天津市公務員錄用戶口遷移手續中裡面的《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戶口遷移登記表》是去哪裡領的呀?我們檢察院沒有呀?還有就是這個戶口遷移登記表上的“承辦單位簽字蓋章”、“區縣局蓋章”,像我被北辰區人民檢察院錄取的選調生應該分別找哪些單位蓋章呀?萬分感謝,急求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