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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注河西區廣東路與徽州道交口的“名門廣場”項目,看得我真的有些心動,但是對於售樓員說的有些內容還是有疑慮,所以想通過諮詢專業部門得到解答。
1.售樓員說此項目是70年產權,民水民電,但據說此項目用地批復的是商業用地,這樣的項目可以當做普通住宅來銷售嗎?還是說70年只是業務員的銷售伎倆,最終下來的房產證只能是40年的?
2.我看中的那套戶型面積實際為72平左右,但是售樓員說房產證上只寫16.1平(實際面積在圖紙上用紅線圈好,同時蓋上開發商、房管局和規劃局的公章),我想知道這個大幅度的面積縮水,是否合法?還是開發商僅僅是為了掩蓋其超規劃、超容積率建房的事實。這種使用面積與房產證不符的做法對日後出售出租有何影響?
3.我的戶口是在濱海新區大港,我想知道如果我購買了此房產,能否把孩子的戶口轉到河西來?將來孩子上來能否就讀附近的學校?享受學區政策?
4.我想諮詢一下居住型公寓與普通住宅的區別?
希望有關領導能幫我解釋一下我的疑惑!在此對於您們的解釋我將表示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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