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很榮幸被濱海新區政府評為2010~2011年度外來優秀建設者,我和我的配偶也於近日收到戶口准遷證,由於在評選提交材料期間我們還沒有孩子,但現在孩子已經出生並落戶到我的名下,經諮詢塘沽公安局的答復是孩子的戶口不能隨我一起遷入,可諮詢我原來的戶口所在地的答復是孩子的戶口需和我本人一起遷出。我們已購有房產,請幫幫我,能不能把我孩子的戶口和我一起遷入?急盼回復,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