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天津市南開區電表更換為新遠程計量表,我家換表時原電表插卡顯示剩餘電量為688度,之前從未欠費過,原表一直有剩餘電量,但是2013年8月23日換表時通知我們去南開區臨潼路100號供電營業廳查電表欠款。當天我們去供電營業廳查詢結果是原表累計購買14179度電,截止2013年8月6日累計使用15866度電,說我們共欠費1687度電,本來電表顯示剩餘688度電,竟然被告知欠費1687度電,換表造成我家損失2375度電,因平時我家用電量很少,沒有發現電表出什麼問題,而主要原因就是電表的讀數造成的損失,工作人員向用戶就智能表換表欠費問題的解釋是:用戶的實際用電量以機械部分為准,供電局的處理方法我很難接受,請您幫我們處理一下,謝謝。當天我記下剩餘電量為688度,並記錄了機械表實際用電量的總數,經測試原表電子屏顯示的剩餘電量每減少10度,機械表實際用電總數增加10度,證明電表並無問題,不存在所謂的機械表與電子讀數的誤差。而且供電營業廳給出的電量誤差值差的太離譜了,希望有關部門領導給予重視。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26日
張斌同志您好:
按照國家電能計量標准和供用電雙方簽訂的協議,電能結算是以國家法定電能計量裝置的計度為准,即電能表的上部計度部分(機械部分),每月抄表結算的依據也是抄錄該指數進行結算。插卡顯示剩餘電量為688度,是電能表的電子部分,該部分具有買電後存儲電量和扣減電量的功能,不能作為電能結算的依據。供電部門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的。對於采用自己記錄該電能表機械和電子計度方式,以及約定的電能測算方式,只能作為參考。應經具有鑒定資格的電能表檢定機構進行鑒定,最終的電量追退依據是以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為准,這樣對於供用電雙方是最為公平的。
市電力公司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9-10